据企查查APP显示,近日,杨幂与武汉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。因被告未经原告允许,于某平台网店上,大量、公开使用载有原告肖像的图片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。杨幂提出诉讼请求,判令被告致歉并支付赔偿金。被告辩称,其店铺经营规模较小,没有赔偿履行能力等。
法院认为,被告未经原告允许,在某平台店铺中的商品售卖页面使用原告照片,具有营利目的,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。裁判结果为,被告向原告道歉,赔偿经济损失30000元等。
标签: 企查查显示 杨幂肖像权维权胜诉 杨幂肖像权 维权胜诉
汇世娱乐网 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。
Copyright 2009-2020 by www.waihui888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备案号:沪ICP备2020036824号-5
联系邮箱:562 66 29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