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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的名义》两起侵权案全剧终

记者从作家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处获悉,持续近3年的刘三田诉作家周梅森《人民的名义》小说及电视剧侵犯著作权案近日有了新进展:上诉人在二审期间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上诉,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。2019年,一审法院判决,被告不构成侵权,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加上今年5月,李霞诉作家周梅森《人民的名义》侵权案已有结论,至此,围绕《人民的名义》产生的两起被指侵权案件均于今年内有了法律上的结果。两案中,《人民的名义》均不构成侵权。

此前,李霞起诉《人民的名义》抄袭自己的小说《生死捍卫》。据新京报此前报道,李霞一审起诉称,其根据自身长期的检察工作经历,于2008年6月开始创作小说《生死捍卫》,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。2017年1月,周梅森撰写的小说《人民的名义》由北京出版集团出版发行。经对比分析发现,小说《人民的名义》大量抄袭、剽窃其《生死捍卫》一书且未给其署名,侵犯其享有的著作权。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涉案两部小说在李霞主张的破案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、角色设置、人物关系、情节、具体描写五个方面的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者相似,故判决驳回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李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,请求撤销一审判决、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。

“一审后有一些新的侵权事实发现”。今日上午,没有聘请律师的李霞一个人来到法庭。开庭后,她表示自己对一审判决的认定有异议。她认为《人民的名义》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,保护作品完整权、改编权。

周梅森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应诉,作为第二被告的北京出版集团则委托本单位的编辑出庭。

根据法庭总结和双方确认,二审庭审焦点在于《生死捍卫》与《人民的名义》两本小说的比对,看两者是否构成实质相似,进而是否存在改编权的侵犯。

主审法官建议,双方当事人用带领大家阅读的方式,讲出各自对两本书是否构成相似的理由。“让听的人有一种读者的体验”。

从反贪局长的意外死亡到主人公检察官的上任,李霞列出了两本书几十处情节并进行比对,证明两本书背景、开端、情节发展等的相似之处。周梅森一方则表示,李霞所谓相似的比对均不成立。庭审近4个小时后,法官宣布休庭,李霞表示,自己不同意接受调解。该案未当庭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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