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锋芒公司被判返还1250万元费用及迟延履行的违约金

据天眼查App显示,北京锋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,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朱文娇(柴鸡蛋),申请人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,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。

据关联法律文书显示,腾讯公司曾与锋芒公司签署合同,约定腾讯以1250万费用取得网络剧《盛势》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。其后该剧审核不通过,双方约定腾讯将该剧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、转授权、维权权利授予锋芒公司,锋芒公司退还费用,但锋芒公司未按约定返还款项及利息。最终,法院判决锋芒公司返还1250万元费用及迟延履行的违约金。公开资料显示,网络剧《盛势》由龚俊主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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